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

沪文旅许[2025]1252号


关于同意举办关于“我错过的来电”增加展品的申请的批复

上海新视艺正和美术馆

         本机关于2025年03月10日受理你单位提出引进展览项目的申请(受理编号:00202505620063)。 你单位于2025年4月3日至8月3日在黄浦区淮海中路300号上海K11购物艺术中心B3层第3、4展厅举办“我错过的来电”展览已经我局批复同意(沪文旅许[2025]0822号)。现你单位申请新增展品,经审核,同意新增11件作品。 附件:引进境外作品清单及管理要求




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


2025-03-21